我們學校的學生叫我Teacher Jackson。因為我從小在北美長大,剛回來的時候連國語都不會講,在創辦學校之前,我在十年之間走過許多國家,也做了很多不一樣的國際性案子,從NBA美國籃球台灣副總,到美國矽谷的行銷顧問;而同時,我也參加了一個國際演講組織(Toastmasters,十八萬會員),不但在1999年拿到全國英文辯論冠軍(由謝長廷頒獎),也在2000年打敗全國的職業演講好手,拿下全國冠軍。

在這十幾年間,神一直讓我接觸教學這塊領域,燃起了我對教學的熱忱,也因此我做了一件讓我的好朋友們跌破眼鏡的事:我放棄了我的總經理身份,全職的投入教學。當我的朋友問我的時候,我回答:我是一個喜歡做有意義事情的人,我發覺把我的生命投資在孩子的學習中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。有一天,我太太問我:「我們想工作到幾歲?」我的回答是:「我會教到我不能再動為止,因為這是神給我的使命,燃燒我的人生讓這些孩子發光發熱。」